LNG加气站管道系统应符合的设计和规定
LNG加气站管道系统应符合的设计和规定
 一、 LNG管道和低温气相管道的设计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.管道系统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.2倍,且不应小于所连接设备(或容器)的设计压力与静压头之和。
2.管道的设计温度不应高于-196℃。
3.管道和管件材质应采用低温不锈钢。管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》GB/T14976的有关规定,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钢制对焊无缝管件》GB/T 12459的有关规定。
4.阀门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低温阀门技术条件》GB/T24925的有关规定。紧急切断阀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低温切断阀》GB/T24918的有关规定。
5.远程控制的阀门均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。
6.低温管道所采用的绝热保冷材料应为防潮性能良好的不燃材料。低温管道绝热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》GB50264的有关规定。
7.LNG管道的两个切断阀之间应设置安全阀或其他泄压装置,泄压排放的气体应接入放散管。
二、LNG设备和管道的天然气放散应符合下列规定:
1.加气站内应设集中放散管。LNG储罐的放散管应接入集中放散管,其他设备和管道的放散管宜接入集中放散管。
2.放散管管口应高出LNG储罐及以管口为中心半径12m范围内的建(构)筑物2m及以上,且距地面不应小于5m。放散管管口不宜设雨罩等影响放散气流垂直向上的装置。放散管底部应有排污措施。
3.低温天然气系统的放散应经加热器加热后放散,放散天然气的温度不宜低于-107℃。